昨天一個朋友的父親要過往了。在一般觀念告訴他的,及我所傳給他的訊息中,他認為人要走會有鬼差或鬼卒來帶走,會上鐐銬,會強行用拖的,如果不從鬼差(卒)的意思,會被他們打著走。
為了讓他父親能走的有尊嚴,他委託與央請是否能由我的兵將帶他父親到地府報到,不要讓他父親在到地府的路上遭受折磨。他的請求及孝心,我聽到了也感覺到了,但是不是可以這樣做,我無法立即答應,因為一切都要按照章法來做,為了這件事情,召集有關單位了解其相關法令。
一個人陽壽已盡,會由文判官開出索命票,交由黑白無常兩位將軍。他們會帶著衙役去單子地址上所屬的土地公廟,由土地公帶著去找單子上的人。黑白將軍身上有勾魂索,當他們找到人時,他們會用勾魂索把魂勾出來,那個人就差不多死了。
衙役怕魂會掙扎再跑回去,會馬上會用鐐銬把魂銬起來,銬起來後由衙役押回城隍廟,由城隍做初步的身分確認與刑責判定或者冤情處理。抓錯的要趕快把魂帶回去,所以時有所聞死後復生的烏龍新聞發生。
確定完身分後,有冤情的以陳述的事實發給『火籤令』,讓他留在陽世報仇。如果是立即轉世為XXX的,那就直接轉世了,不需要再到地府受審。非以上兩種的,就交由「監獄司」押入監獄收押著,等待去地府受功過審判。這是第一天需完成的手續。
第二天,統一押往冥界所屬的州界,由州界城隍再度確認身份,然後交由州界監獄收押。
第三天才會統一押過奈河橋到另一端的報到處做最後報到與冥界接管的動作。那裡有簡單的監獄。魂在第三天會到那裡,辦理身分的最後確認,發給鬼牌(鬼的身分證明),當一切手續辦好後他就是道地的鬼了。也就是說,魂一旦過了奈河橋也就無法再死而復生了。
第四天,會讓他回家看家屬最後一面,他會往回走(這時他就是以鬼魂的身份回去探視家人了)。
第五天,會走到州界監獄。
第六天,會走到他陽世所屬的城隍監獄。
第六天晚上跨第七天,會押他回到他的家,讓他看看親人最後一面。這時家屬正好再做頭七,做完後他就開始押回地府受審了。
在押解的過程中,有的是受不了親情呼喚、有的是受不了衙役的鞭打而逃脫,也有的是天生冥頑惡劣而逃脫或劫囚搶魂而被擄。這一路上驚險萬分,而逃脫或被抓擄的,就是說沒有回到指定地方報到的,就成了孤魂野鬼。會四處破壞抓人當墊背,就形成了『抓交替』的情況。
人在死後第一年,會在地府閻羅王(鬼冥界)那裡的各監所受功過審判,一年後確定一切,該受刑的受刑,該充軍的發落充軍,受完刑的就到幽冥界等待投胎轉世,但基本上除了生前作惡多端的人外,一年大都已在監獄受完刑責,所以人死後一年才能合爐就是這個意思。
依照冥戒律例,魂的勾取須由黑白無常兩將軍的勾魂索來進行,勾下來的魂需立即掛上鐐銬以防逃脫,除非城隍宣判特殊身份不需掛刑具外,否則一律掛刑具。怕引起不必要的爭議,我無法派兵將給予押解。不過他的心情我十分了解,對於他父親的魂在押解過程中的安全保護,我會找相關單位再作協商,看是否有效防止逃脫被劫等事情發生,讓他父親能一路平安到達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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