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 27 週二 201112:10
美女後章 之 魔神軍
- 9月 23 週五 201112:25
美女續攤 之 【巡魂鬼】
- 12月 02 週二 200808:29
基隆山之軍
夏日的夜晚,應朋友的邀約,來到山城---九份,登上雞籠山腰,底下就是海港,山海一色,景色真美。山的另頭卻是令人稱奇的陰陽之地,一邊是墳地,一邊是民宅,奇特的景象,令我稱奇。 此時我向前查看,所謂武裝野鬼,他們均身穿日本軍服,手持春田步槍,是個標準的日本兵。因為語言不通,特別商請本田將軍從幽冥界上來和他們溝通。在本田到達前,他們也找來一個華語翻譯與我溝通,既是軍人必然有他們的指揮官,所以我要求跟他們的指揮官對談,沒多久,就有一位自稱是大佐的指揮官,名叫做「菊野次郎」,來跟我說話。 正此時本田趕赴現場,所有的日本軍見到本田將軍,似乎見到親人一般,激動的相擁哭泣用著祖國的語言交談,而本田也很感傷的一一詢問他們的狀況。本田安撫著他們,安慰著他們辛苦了,同袍之情,看在我眼裡,份外的感動。 於是我找來了庫官司,詳問「臥龍居」的財力狀況,確實「臥龍居」的財務無法支付這些人的薪水,以及各項支出,但是面對本田的要求,無法拒絕。財力與同袍之情,相互拉距,讓我頗為難。
傍晚時分,正等看九份接連彼起的房子點起一盞盞像珠寶的明燈時,隨身侍衛長黑虎將軍-阿飄,突然下令戒備,並且向附近廟宇申請兵力協助。我問阿飄,發生了什麼事?阿飄說:發現武裝的孤魂野鬼,他們的意圖不明,人數眾多,為了安全起見,下達戒備命令。
據大佐描述,他們的人數大約有五千人,共分為八個營,生前均是基隆山、金瓜石及九份一帶的駐軍,其中包含二百名的外籍戰俘,與五百名的中國軍魂。因為都戰死在這一帶,沒有人超渡,也沒有人祭拜,他們知道自己是戰敗犯,所以只有守著基隆山為主要基地,不敢向外乞食,也不敢騷擾民宅,靠著自己自立耕生,也不敢奢望有投胎轉世或是回到家鄉的機會,就這樣一年過一年,默默地守護九份與金瓜石。逢年過節看到台灣的祖先們都有著豐盛的食物與幸福的家,他們也很渴望有,但是他們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我聽完他們的述敍,心裡不免難過,他們為著國家盡忠職守,因公殉職外地,他們的國家卻這樣把他們遺忘,這是何等的悲哀。他們不是戰爭的發起者,卻因為無情的爭戰客死異鄉流落外地,忍受著風吹雨打,飢餓痛苦,數年以來,沒吃過好的,沒用過好的,如果是人,縱使是戰犯,這樣的待遇也不人道。於是我請菊野次郎整理他們的部隊,清點人數,並且繳交槍械,另外通知「臥龍居」準備五千份的食物,運送到九份來,至少要讓這些被遺棄的魂能夠飽餐一頓,並動員附近的廟宇神工協助幫忙此事。
為了不打擾他們,我就到九份的舊街逛逛,並吃碗這裡有名的芋圓,正在享受美食之時,本田跑來找我,問我要如何處理這五千名軍魂。我跟本田說,我可能送他們回去,讓他們回到該回去的地方。本田問我,能不能改變心意,把他們全數留在「臥龍居」,編列為正規軍?我回說,目前「臥龍居」的財力,無法養活這些兵員。本田沈重的說,他們死後,國家把他們棄留在這裡,數十年過去了,也未曾派人來祭祀或詢問後續的狀況,但他們還是堅守在這裡等待,我相信他們是最忠貞的部隊,如果肯收留他們,編制為正規單位,對「臥龍居」的戰力一定大大的有幫助。
我跟本田說:如果是一千人內,以目前財力定沒問題,但要收留五千人,薪水、伙食、雜項等各支出,會超出「臥龍居」的財力範圍,養兵不是一時,而是一輩子,這些財力的支出,「臥龍居」可能會吃不消,不得不從長計議。本田說,他在「臥龍居」所管轄的日本軍,願意只領本薪的三分之一,剩餘拿來供養他們。目的還是希望我能收留他們。看到本田的決心,我回說,我會再考慮看看。
二個小時過去了,我再度找來本田將軍與阿飄共同詢問事情,第一,他們是否有吃飽?第二,他們是要回家,還是留下?第三,我們要找什麼工作給他們?第四,財力問題的解決方法。 本田回說,他們吃飽了,他們享用了這數十年來最好的一頓,他們不想回家,因為這裡已經像他們的家一樣。阿飄也說,目前人力不足的地方,在於仙界的管理與保安工作,可以委請他們擔任這個工作,至於薪俸問題,應該是可以解決。 經過數月下來,他們參與了整訓也參與了三場戰役,鼠仙圍捕戰,台南總兵府之役,威遠砲台之役,表現實在亮麗與傑出,他們從現在起不再稱為日本軍,改編為「臥龍居」機動第七團又稱「基隆山之軍」。
於是我思考著如何讓他們全數留下,我找來了菊野次郎,我跟他說:八個營都可以留下,但是要換上「臥龍居」的軍服,接受「臥龍居」的管制與調遣,另外的200戰俘及500中國軍魂,我們會另做安排,如果你們願意,請你們跟本田報到。
- 8月 14 週四 200809:34
我見鬼了嗎?
農曆七月飄影幢幢,最近在南部有人組成「試膽團」到一家荒癈了二十幾年的醫院去探險,結果十幾個人進去不多久便尖叫逃出,事後有人說看到阿飄,有人說進去頭暈目眩,有人腳不能移動。 正想著時,我的床板整個飛掀起來,連體重不輕的我都被拋摔到半空中。等落地面坐穩回神,一個女鬼立在前頭,這是第一次正面且極近距離看到厲鬼,一張有五官但沒有血色異常慘白的臉,吊著一雙眼,披頭散髮,一身白衣手牽著一個孩子,往下看不到腳,輕浮在地面之上,我的眼前…。 要確定遇鬼有幾個徵狀,第一有異常聲音,第二看見飄(飛)晃的影子,第三物體莫名的移動,有這三項條件我們可以說百分之九十遇到鬼,若能再看到異常的影體,這百分百肯定遇鬼了。 聽完他的敍述,我肯定他真是遇鬼了,電話中他說話聲調高快又亂又怕,無法自主疊音,這是極度驚嚇的反應,再來遇飄時,因磁場問題會起雞皮疙瘩,這都符合遇鬼的條件因素。另外她巨細的形容出那男孩的動作、樣子及最後消失眼前的一切,不像一般人遇上不肯定的東西,說法反覆不確定。就在他遇鬼後,他整整病了一個多星期,這也是遇鬼後的重要徵象,不止極大驚嚇還有磁場問題,許多遇上鬼的都會在之後大病一場,運氣也會衰很久。我之後確實也在他辦公室中抓到了一個泰國小鬼。 對方2人帶著她直往裡走去,最後來到外科診療室,3人等在診療室裡,約半個多小時也不見任何一人進出,她心裡既詭異又害怕的情緒升到最高點,忍不住撥手機給我,想著有個人說說話壯膽也好,若有事…也可以立即線上處理。 當案主在電話中描述完前半段的時候,我驚覺她是被鬼牽走了,至於帶到哪裡不清楚。在不刻意驚嚇她同時,我和她說因為收訊不良又是她撞車肇事,所以有些話不好讓對方聽到,請她先到醫院外面方便說話。 等確定她走出醫院,我堅定的和她說,請她別回頭,發動機車找有燈光的大片房舍騎去,什麼也不要管,等遇到便利商店時就停車,進入商店然後跟我連絡店家位置。 沒多久她再度來電通知人在台中南屯,我馬上趕赴過去,這樣化解了一場危機。這個經驗上,我們了解到鬼無所不在,只要你八字或時運低他便會找上你。而在馬路上他們常用的方法除了製造「假」車禍外,還有幻化成純白到幾乎發亮或黑到看不到的貓狗莫名奇妙從車前冒出,距離近,速度快到讓你來不及反應去摔車或撞車造成傷亡,這些都要很小心。 以上面那個案例,如果發生意外當下,她能冷靜報案等在原地讓警察來處理,還有叫救護車來護送傷者就醫,或許就不會發生後來的事情。當人慌亂害怕時,鬼很容易進入你的心靈,迷亂你的心智牽動著你一步步走入危險中。 再來除非馬上要你命的鬼,基本上還能讓你開口說話的,那個鬼是嚇你的或是不小心閃避不及強碰上的機率比較高,再如何也要強制自己冷靜不要大吼大叫,先不動看她準備做什麼,她穿著怎樣,有哪些動作,手上身上有無明顯的物品,一有機會就向外求援,這樣才能迅速有效果的處理,千萬別搞不清楚狀況便亂了方寸,真遇上了鬼,自己驚慌心神渙亂,人身上的正氣及三把火會馬上減弱,對方便逮到下手的機會了。
在我遇鬼抓鬼三十年的經驗中,發生在自己或客戶、朋友身上類似這樣的故事不計其數。是不是遇鬼了?或被鬼跟了?這都有初步的檢定方法,用幾個真實故事來說明。
我曾在金門當兵遇過飄,夜裡半夢半醒間聽到淒厲的哭聲,儘管當時是30度以上的盛夏,這種哭聲却可以讓你毛髮直豎打起冷顫。聽到哭聲的當下便好奇坐起來想探究竟,就在同時哭聲消失了,納悶之際,却看見門口一個女人模糊黑影以很快的速度飛(飄)進營房內,這時我確定鬧鬼了。
幾年前一位南部法官,中午打電話給我,聲音顫抖的跟我說他看到鬼!我請他描述遇到的鬼樣子,他說剛吃完中飯正在午休,没多久莫名醒了過來,眼睛直對到門口,一個小男孩就站在那裡,見他張眼醒來就慢慢的飄向他的座位。他盯著那男孩要做什麼,雞皮疙瘩却同步刷地站起來,就這樣對峙約幾秒吧,男孩平白消失在他眼前。他愣了一下後便本能的大叫,再來就打電話我。
在台中也處理過一個被鬼(魔神仔)牽走的案子,案主騎車與他人在路上發生擦撞,案主本身受輕傷,對方一男一女也分別受到輕重不一的傷,對方要求送指定醫院並要案主陪同處理,案主在當下情況不查便一口答應了對方要求。就這樣一前一後跟著對方騎了一段很長的路,來到一家看來像光復初期設立,裡面的設備及裝潢陳舊不已的老醫院。進了院內,整個醫院空空盪盪沒有任何病患,也不見醫生護士。
人、神、鬼共處一個世界的一體二面,相互干擾的機會說大不大,說小呢也不時聽到周遭人繪聲繪影的說著,以親身及處理過的三個故事來說明遇鬼的狀況。聽到怪聲音,看到影子有時只是精神不集中的幻覺或幻聽,但如果加上不自主的生理反應,如起雞皮疙瘩、寒毛無法控制豎起、背部寒涼、周遭空氣温度瞬間變陰涼、說話開始不聽話顫抖或頭莫名暈眩想吐、眼神變呆滯…等,遇鬼的機率是大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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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 12 週一 200816:47
因果的索命 (下)
以下為犯婦詳述冤情口供 犯婦嫁入劉家十三年,原與夫婿感情融洽,並育三子二女,一家雖不富裕但父慈子孝和樂知足。就在三十一歲時,犯婦先生染到肺癆惡疾,此時找到城裡有名的林大夫,此人聽聞醫術高明但收費不斐,但為了夫婿將田產變賣求醫。 就在求診這段期間,林大夫看上了犯婦的姿色,曾要求犯婦當其妾小,犯婦堅持不依。時過三個月,夫婿病情日漸好轉,但龐大的看診藥費,已將變賣田產的錢耗盡。犯婦在無法可施下,便去相求林大夫大恩大德可否讓先賒欠藥費,待夫婿病體好轉,有了收入再慢慢償還費用。 但無恥的林大夫斷然拒絶並提出一個要求,若犯婦願與其通姦,他願意不收診費並供應藥材給予夫婿治病。犯婦為了夫婿的病情,又走頭無路之下只得咬牙答應林大夫的無恥要求。但可恨的是林大夫色慾蒙心偷改了藥帖,在夫婿的藥裡下毒,甚至假好心給孩子的補藥中也下了毒。沒多久,夫君病情突急轉直下身亡,孩子們也一一無故夭折。林大夫偽善的幫忙料理了他們的後事並提出願照顧犯婦餘生的意思。但犯婦在夫君與孩子相繼離世打擊下,難以獨活便追隨其後至幽冥地府。 到了地府後,閻羅王判我通姦之刑,這條犯婦認了,但指控另一條為謀殺親夫與毒殺親兒重罪,犯婦又驚又不明究理。後來我才明白,原來我夫君之死非病,我親兒之死不是遇煞,而是我在無知下一點一滴慢慢的餵毒將他們送上黃泉路。 是我不查引狼入室親手殺死我的夫婿與孩子的,我又羞又悲憤難當,我的恨和怨,大人,您能明白嗎?犯婦心中的痛您能了解嗎?古人說「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而我呢,「殺夫之仇,奪子之恨」我如何放下?一切只為那禽獸不如的東西為逞私慾讓犯婦家破人亡。若大人真是人鬼所敬重公正嚴明的神,請大人還犯婦一個公道!請大人還犯婦一個公道!
大人,犯婦本出生在廣東佛山,本家家世歷代清苦,但若有餘剩也會佈施給同等貧苦人家,年至十七嫁入劉家為婦,夫家是個種田謀生的莊稼之家,也非富貴宅第,但若當年豐收有餘也懂得捐獻佈施。
城隍 我沒有親身經歷妳所述的這些悲慘事情,或許無法完全去理解體會妳內心的感受與痛苦。一罪一律,這裡我先辦理妳的「咆嘯廟廷不敬之罪」,依律重打五十大板。就打五十大板吧,之後,整件案子我主動移交給最高官署來做最後裁決。 妳是有情有義的女子,的確如果不報此仇,枉為人妻人母,但這已是前世因果,妳接受了處罰,而那林大夫在當世死後也接受了應有的惡懲。我希望妳能釋然這個仇恨,那靈已重新轉世,她也經歷著超越常人痛苦極限的身體惡疾,一切皆因前世因起今世果報,妳應去化解並和解來放下仇恨心了。 妳可以向對方提出合理條件來補償妳長期的受苦,然後放下累世執念簽下和解書,離開她的身體各隨因緣去。妳考慮清楚,若要執意強佔別人身體並使之結束珍貴生命,那麼一錯再錯罪不可赦……。
初審後,得到對方一個有條件但願和解的好消息便趕緊回報當事人,此為累世冤報,導致惡靈上身,盼能得到好的回應與和平落幕。
- 5月 12 週一 200816:43
因果的索命 (上)
前些日子收到一封年輕女孩的求助信,信中她說她得了一種罕見疾病,經過多年的治療都無法起色,也找了很多廟宇師父但都無功而返,甚至因為病急亂投醫被騙了不少錢。
女孩很傷心無助,在心灰意冷和走投無路之下找到臥龍居寫了這一封信給我,希望我能協助她脫離病痛。我看完她的信後,決定跟這個女孩連絡,和她及她母親深聊之後,詢問她的相關八字資料展開調查此事經過。 在這之前他去找過另位老師算出她今年農曆年中會有大劫數。在過程中她突然行為舉止變成了另一個人且說話口氣成了一個阿婆的聲音。那阿婆說她聽到了他們的對話,她等這個機會很久了,這個女孩和她前世有冤仇,到時她一定要帶走她。 大家十分驚訝開始對阿婆道德勸說,希望老太婆能放下一切,等死了再來算這筆帳,也做了一些驅鬼儀式。阿婆不肯罷休也不肯從女孩體內出來,並且對著宮廟裡的神明大吼亂叫不禮貌,並做出傷害女孩的行為。 她自己也感覺到似乎有東西跟在她身旁,也會在夢中見到有人對她做出不利的舉動。既然得知有鬼上身,為了防止身體裡面的惡靈亂竄及胡作非為危害女孩生命安全,臥龍居先派出一隊護衛軍由虎將軍帶領前往她家守著。另外開出調閱元神資料單,要查清楚這個女孩累世以來跟誰結過怨。再排出女孩的八字與紫微命盤,查看今年是否有死劫或天狗煞。 在一天的調訪過程中,得知女孩今年五月到七月確實有個大劫數,紫微中命宮絕氣,疾厄宮帶雙煞,利刃在夏,若不補運且治煞氣,恐會出大事。 元神資料得知,該女前世為醫,有藥材偷斤減兩的詐欺買賣,收費貴且無仁心醫德,所以今世須以病痛贖世。因曾賣假藥給附身的阿婆,導致阿婆家人接連病死,阿婆懷恨在心,死後到都城隍提出謀財害命的告訴,都城隍審理後交付火籤令准予索命。 而當阿婆拿著火籤令尋到惡醫轉世的女孩後,決心不通報城隍並冒著火籤令時效已過遭通緝,放棄投胎轉世的機會,計想私下報仇雪恨,她附身在女孩體內一段時間了,就是等著時機成熟要來索取女孩性命。 報告看到此,馬上通令本部城隍,開出拘票將阿婆暫押請至本部,並且重新審理此案,看是否能化解該靈之怨,讓女孩能活到此世壽終,畢竟冤家宜解不宜結,再大仇恨總有商量解決之法。 牛頭馬面拿著拘票帶領衙差前往拘提該婦,沒多久她被押請回本部,由本部城隍問審此案,我陪審旁聽。
城隍 面前跪者何人,哪裡人士。 犯婦 犯婦姓許名珍,廣州佛山人。 城隍 許珍妳可知你犯了什麼罪名。 犯婦 犯婦不知,請大人明察。 文判 許珍,妳進神壇見神佛不知禮敬,還公然咆嘯廟廷,此犯不敬之罪。雖有申請火籤之令,但已失聯多年,此犯叛逃之罪。私下動刑欲取他人性命,此犯謀殺之罪。此三罪妳認還是不認。 犯婦 大人,犯婦承認犯下此三條重罪,但犯婦有冤情,請大人明察,還犯婦一個公道。 城隍 許珍,妳有何冤情。 待續……
